德牧母十一个月可以配种吗?
首先,从发育角度来说,11个月大的德牧母犬身体性成熟是可以考虑配种的。但考虑到题主所说的“要配两次,第一次3月8号,第二次5月4号”,两次间隔将近三个月,是不是有点太久了呢?一般来说,我们不建议一次发情多次配种的操作,尤其对于未成年小母犬来说更为不利。
如果第一次配种时间是在2月份的话,那第二次在三月初的确有些晚了。不过,若第一次配种后母犬有受精可能并成功怀上,那么晚一点再安排第二次配种问题也不是很大;但如果第一次配种时间是在三四月份的话,第二次在五月初的确稍早一些,对于身体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母犬来说是有些危险的——尤其是考虑到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不少德牧父犬都携带有一定数量的遗传疾病基因,如此“赶着上车”的做法确实需要慎重(毕竟一条生命掌握在自己手里)! 当然,如果第一次配种时间为三月上中旬的话,那么第二次在五月初确属恰当。另外需要提及的是,无论是处于何种情况,在准备给母犬进行配种之前,建议先带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母犬身体状况适合配种且不存在影响繁育的健康风险后再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