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狗有什么法律规定?
目前中国没有关于养犬的全国性的法律,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养犬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 这些地方法规大体上规定了养犬应当具备的条件(个人和单位)、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不得饲养和管理的犬类等、养犬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
以深圳为例,想要养犬就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无传染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固定的住所且能够承担所饲养犬只的粮食费用和生活费; 所饲养的犬只符合规定的数量、品种或者类型要求。
同时,为了减少扰民等问题,一般不允许单人养大型犬。
对于散养的烈性犬,很多地方都禁止外养。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一般也不允许养殖大型犬。 如果要养,必须进行免疫接种,领取防疫证;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准养证。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动物疫病在临床上表现为传染性疾病,但只要做好检疫、防疫情况控制措施,是可以安全的养殖的,例如:狂犬病、猫瘟等。但是寄生虫病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的疾病。如果预防不当,很可能会给主人带来巨大的危害。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非常重要。
另外一点是很多人忽视的——定期为狗狗驱虫。体内、体外都要做,尤其是到了春秋季虫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