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狗还是摇尾巴?
狗不是人,不需要“尊重”,它没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对一切事物都没有判断能力;狗也不是家庭一员,不可能做到家人之间的互相尊重。 狗是畜生,这个畜生指的是动物学意义上的兽类。它们属于自然界中的一员,而自然界的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弱肉强食。作为自然界的兽类,狗的生存原则也是遵循这种法则。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不断走向文明,而自然界的方向则是朝着野蛮发展。人和狗的差异会越来越明显,最终的结果就是狗成为人的附属品。
现在有人开始质疑作为人类的优越感了,认为这种优越感是建立在狗的痛苦之上。他们以己度狗,认为如果他们是狗的话也会拒绝被这样做。其实这就是在偷换概念,将人和狗这两个物种混为一谈,是完全违背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所做出的谬论。如果人是自然的产物,那为何自然选择却是别的生物——即狗呢?这显然是不符合自然选择理论的。
人与犬,虽然都具有智慧(尽管人具有更高级的智力),但是人所具有的“道德”“良知”等等都是后天的,是有文化属性的,而是来自于社会的教化和约束。而且这些道德和法律是在一定条件下才生效的。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人性本善或者人性的出发点就是道德的。如果从动物学的意义来讲,大多数动物都有攻击其它动物的本能,而所谓的人性和道德只不过是在这种本能基础上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而衍生出的一些副产品而已。
比如你在家里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很乖,喜欢黏着你。但这只猫本来天性的确是对其他动物带有攻击性的,只是你给它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温暖的环境,使它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你身上,而放弃了追求食物和配偶的本能。但你要是不想让它接近你,不遵守你们之间已经形成的习惯,那么它就会攻击你。事实上这也是多数宠物狗对主人不礼貌行为的解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