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能养哪些品种狗?
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饲养的犬类名录及体高体重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新修订的烈性犬及大型犬的名录及体高体重标准尚未公布,待公布后,市民可以关注。
可以确定的是,目前成都市城市管理部门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品种及大型犬按《成都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规定》(成府发[1995]210号)和《关于执行禁止在成都市城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标准的通告》(成公通[2003]33号)执行。
《通告》所称的烈性犬,是指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类;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51厘米(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体重超过30公斤的犬类。
按照《犬类管理通告》中确定名录内禁止饲养的犬类品种共有47个,包括:
1、獒犬类:藏獒、加纳利犬、马士提夫犬、杜宾。
2、梗犬类:牛头梗、斯塔福、比特犬(杀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苏格兰猎鹿犬、灵缇犬。
3、牧羊犬类:德国牧羊犬、威武牧羊犬 、澳洲牧羊犬、比特牧羊犬、波尔多、边境牧羊犬。
4、猎犬类:土佐犬、苏格兰矮种猎犬、诺福克猎犬、寻血猎犬、凯利蓝梗、拳狮犬、大麦町犬、昆明狗、中华田园犬、秋田犬。
5、其他类:大白熊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威玛犬、荆牛犬、高加索、狼犬等。
对带有效《犬只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且不在禁养犬之列的犬类进入本市城区的,应当及时劝导携犬人立即返回。